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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被提拔”不是貪腐的理由

    發布時間: 2020-11-11 21:19:49     來源: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瀏覽次數:

    對“提拔”一事,黨員干部并不陌生,然而是否能擺正心態、坦然面對,卻值得深思。

    “不能進步,就找點收入,這樣更現實”。11月8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披露了重慶市潼南區委原常委、宣傳部原部長萬軍的部分懺悔書內容。在懺悔書中,萬軍寫道,“我在35歲時即被組織提名納入縣級領導干部人選,并成為了縣委常委候選人,但我萬萬沒有想到的是連續兩次落選,讓我深受打擊”。經歷兩次落選后,萬軍自認為政治上沒有前途,于是心理開始逐漸扭曲,貪欲膨脹,不把精力用在工作上,費盡心思為商人老板“出謀劃策”,大搞權錢交易,最終墜入違紀違法的深淵。

    現實中,有的領導干部因未獲提拔遂產生不平衡心理,意欲通過謀求物質財富彌補這種“失衡”。河北省大名縣縣委原書記邊飛曾說,自認為在縣委書記任上工作成績很好,下一步應該到市里工作,但屢次未被提拔,心理愈加不滿,于是更加追求金錢和利益;重慶市彭水縣林業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李兵在領導崗位上工作近20年,自感提拔、升遷無望,認為組織對自己不公,于是在經濟上開始彌補工作“勞苦”,最終迷失心智。殊不知,以“未被提拔”為由慰藉所謂的“辛勞”,只會讓自己走上人生歧路,給自己套上枷鎖。這種尋求貪腐補償的心理純粹是自欺欺人和自我麻醉。

    “未被提拔”只是貪腐的借口。不妨假設,倘若這部分黨員干部如愿獲得提拔,他們是否就會用對權力、廉潔奉公?答案是否定的。當萬軍終于如愿以償當上了縣委常委、縣委辦公室主任后,他仍舊損公肥私、謀取私利。浙江建設職業技術學院原黨委書記宋立在任省建設廳住宅與房地產業處副處長時,對處長一職“志在必得”,可“近在眼前的提任轉眼變得遙不可及”使其心態發生了變化。2005年,當宋立被提拔為村鎮建設處處長時,他對組織已沒有感激之心,反而覺得“提拔是提拔了,但被邊緣化了”……由此可見,“未被提拔”絕不是這部分人貪腐的原因,他們的理想信念已經動搖,思想認識已經陷入迷惑迷思迷狂。同時隨著職級變高、權力變大,他們不僅沒有幡然悔悟,而往往愈發肆無忌憚,從而產生更大危害。

    前程“不順”就以“錢途”找補,說到底是政治定力不足、“總開關”失靈、忘記初心使命。一旦遇到諸如“未被提拔”這樣的 “不如意”時,便容易心理失衡、行為逾矩。從政不是登高的攀爬,權力也不是索取的籌碼。作為領導干部,對待組織培養要有感恩之心,對待進退留轉更要有一顆平常心,把心思更多地用在事業上,用在為人民造福上。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組織也明明白白。以“升官”為人生理想,抱著“功利從政觀”,遲早職位、錢財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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